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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根据《关于2024年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工作的通知》和《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与管理办法(修订)》等文件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学院选拔考核,拟派2023级化学专业蒋琴韵前往武汉大学联合培养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:2024年6月11号-14日。如有异议,请以实名向学院党政办办公室反映。
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
2024年6月11日